让孩子懂事,并不只立规矩那么简单
前不久我带孩子回老家省亲,还参加了几场老友聚会。朋友们几年不见,分外亲热。来不及寒暄,她们往往便转头招呼自己的孩子公过来:“快喊阿姨好!”还让孩子过来拥抱我。
那一刻,年幼的娃娃们大多是眼神迟疑,举止拘谨,态度回避的。孩子们不认识我,不想跟我亲近,这我完全可以理解。然而,他们的父母会当着孩子的面对我抱歉地说“这孩子太认生”,甚至当面训他“不懂事”,那场面真的很尴尬。
而我,从不要求我的孩子去和“陌生人”亲热。
其实,我很清楚朋友们为什么会这样。他们试图规范孩子的言行,帮助孩子努力遵循社交礼仪:见到长辈打招呼,懂事的孩子应该有礼貌……
培养出在人际关系中懂事且规矩的孩子,似乎是每个家长的愿望。一方面这满足了父母自己的人际关系需求,另一方面,家长也期待自己的孩子从小懂事守规矩,未来则会在人群中获得更多的认可。
出于同样的动机,在孩子的社交冲突中,父母们也会要求孩子“懂事、守规矩”,例如,孩子情绪爆发,使劲拍打了一下父亲的腿,或者推搡了同伴,很多父母会逼着孩子第一时间道歉——在他们看来,“发脾气”是非常糟糕的状况,“打人”更是完全不能接受。
然而,什么才是“懂事守规矩”呢?
懂事,即我们常说的情商高,能够理解他人,具备对他人的遭遇感同身受的能力。这个能力如何养成呢?我想,首先取决于孩子自己是否有过这样的切身体验:自己的感受曾被人真正感受到,自己的遭遇被人体谅,自己的情感被人共情……
倘若一个孩子,甚至是一个成人,他从未有过此类体验,却被要求具有共情他人的能力,具备体谅他人的情商,恐怕就是奢谈——谁能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根本没有的东西来呢?
举个例子说,父母们都希望孩子能学会分享。分享固然是一种“品质”,但是从心理学角度上看,分享的前提首先是当事人内心充盈,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切实感觉到“自己有,而且很丰富”,才愿意拿出来与他人分享。倘若他的真实感受是“自己很匮乏,一旦奉上就不再拥有”,又怎能甘心分享呢?若是在诱惑、威胁和恐惧中“不得不献出”,则势必加剧其匮乏感。
在日常育儿过程中,有时会看见这样的场景:父母要求一两岁的幼儿把玩具和食物分享给小伙伴,而孩子不愿意,这个时候,父母常常会说,你真小气,你要学着分享,不然别人就不喜欢你了……更有甚者,在孩子尚未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父母将孩子的玩具、食品强行替代孩子“分享”出去。
从心理学的角度理解,这样的做法并不能帮助孩子学会分享,在这个阶段的孩子看来,玩具、食物,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被强行划分出去,会带来身体被侵犯的感觉。这时候,孩子的哭闹不是小气(顺便说一句,“小气、吝啬”等词语,是一种道德评价,可以用于评价道德观念业已形成的人,而不能扣在婴幼儿身上),而是在表达自己切实感受到的一种非常糟糕的体验。
长期沉浸在类似的教养情境中,孩子的内心多半会深深植入一种或许伴随终身的匮乏感,他一再体验到自己的身体边界被破坏,任何人都可以“侵犯”自己,慢慢地,对这种被侵犯的感受习以为常,有朝一日,面临校园霸凌甚至性侵犯时,他恐怕也无力反抗。
在太多的校园霸凌乃至性侵犯案件中,人们往往十分讶异:当事人怎么不反抗呢?要知道,反抗的力量,或许在他还是个婴幼儿时。就被慢慢侵蚀耗尽了。
与此同时,被如此教养的孩子,也很难理解“他人的物品不可以随便动”的道理,慢慢地就长成了别人眼中的“熊孩子”模样,他们对边界漠视,不懂得尊重他人,肆意侵犯他人利益。同时,遭遇侵犯时,又怂成了一团。
所以,当我们要求孩子懂事之前,可能首先需要父母能先设法去理解孩子。比如,在孩子遇到陌生人不想打招呼的时候,父母不要去强迫他,而能在他耳边轻声告诉他:“我知道你有点紧张了,是吗?那么,等你准备好了,我们再去打招呼如何?”
或者,我们干脆不去要求,而是身体力行地做好自己,行为举止合乎礼貌,孩子看在眼里,随着他们长大,内心越来越有力量时,父母的言行都会内化在心中。到那时,见面打招呼才是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
立规矩,又是什么呢?往小处说,大概是每个家庭的风格。比如吃饭的时候请长辈先吃,别人帮助你的时候,要说谢谢。这其中包含着一个内核,即培养孩子尊重他人的品质。
而如果立规矩伴随着的是羞辱和惩罚。那就违背了立规矩的初衷,就和培养孩子懂事之前需要先懂得孩子一样,希望孩子尊重他人,前提也是要先尊重孩子,让孩子体验到被尊重。
建立规则,大概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身体力行的榜样作用。如果你希望孩子在吃饭过程中不讲话,那么全家都应该在吃饭过程中不说话,慢慢地孩子就会潜移默化这些规矩;而不是成人可以在进食过程中讲话,只有孩子需要“守规矩”。
不以恐吓威胁为手段。如果父母非常不希望孩子做某些行为,那么应该直接告知孩子哪些行为不可以做,而不需要恐吓孩子:如果你这样做,会发生可怕的事情,会遭致何种惩处……以夸大危险的方式描述后果,期待借此震慑孩子,只会模糊规则的意义。
规则应在行为发生之前讲明。孩子的一切行为,都需要在一个有规则、有限制的领域内实施,而这些规则是事前的约定,而不能事后立法。否则对孩子来说,一切行为举止的后果都是无法预见的,是在不可知的领域内撞运气,只是有时候运气不错,恰好逃避了责罚,有时候运气不佳,所以遭致惩罚,由此规则的意义也就丧失了。
界限与规则,是约束,更是保护,它的存在给孩子带来稳定踏实的感觉,如果我们可以在建立规则的时候,抱持温柔且坚定的态度,并且在行为发生前树立边界,告诉孩子哪些行为是禁止的,那些行为是自由的,孩子才能感受到安定,体会到自在。
薛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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