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收容所一华裔老人被打 律师称可申请U签证
康女士紧握着写有路线指示的中文纸条,准备前往布朗士的游民收容所。(美国《世界日报》/张晨 摄)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78岁的华裔耆老康女士于2017年独自赴美,因膝下无子女,到纽约后又被亲戚拒绝接济,2018年起住在游民收容所内。但她2019年先后在两间收容所内被室友殴打及抢劫;律师表示,康女士求偿困难,但因受到不公正待遇可申请U签证。
康女士15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她说,自己无依无靠被亲戚“扫地出门”,只好前往游民收容所解决食宿问题,4月在纽约布鲁克林的一家收容所被同寝室的几个人殴打造成手指骨折,换了另一家收容所后又在8月被殴打脸部,随身的衣服和证件也被洗劫一空。
康女士说,因为害怕,8月被打后便一直在地铁站中过夜,之后也被抢过,但因身上再也没有值钱物品,“所以比遭受皮肉之苦来得好受些。”
律师吴圣洋表示,收容所是政府管辖机关,民众很难求偿,且在不同的收容所内被不同人殴打,求证难度也很大,但康女士作为遭受精神和身体虐待的受害者,可以提出U签证申请。
吴圣洋说,作为犯罪受害者可以提供有价值的证人,并可以提供解决案件的见解;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拒绝提供这些有价值的信息,是因为他们害怕被驱逐出境。
U签证的设计是为了保护受害者,允许他们在美国获得合法身份,吴圣洋表示,美国执法部门可以为受害人提供支持,并防止同样罪案的发生频率;申请U签证的条件是,该犯罪行为必须发生在美国境内,受害者向警方或其他执法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帮助他们解决、侦破案件。(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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