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范成人中专招生
自2019年春季招生起,本市将进一步规范成人中专招生。
具有成人中专招生资格的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连续招生两年以上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可以招收学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北京市户籍生源。学校不得招收本市初、高中在校生以及非本市户籍生源。
新生注册学籍时要交验北京市户籍证明、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要求,为加快推动部分高校、中职校和一般性培训机构调减规模和向外疏解,实现首都教育的布局优化和品质提升,助力中等职业学校转型升级和内涵发展,各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新的成人中专新生学籍注册政策,加强规范管理。各职业院校要认真做好成人中专的招生、教学和学籍管理等各项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对出现违反招生政策和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停止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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