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大学报考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9〕111号),为全面、准确、高效地做好云南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考点202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接受考生范围
云南大学报考点仅接受:工作单位、现就读学校或户口在云南范围内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工作单位在云南省但户口未随迁考生请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云南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云南省其他各报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详见《2020年云南省各报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及考试类别》(附件1)。
特别提示:
1.工作单位、现就读学校或户口在云南范围内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可根据户口所在地及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云南大学、昭通市招考办、曲靖市招考办、大理州招考院、红河州招考办、保山市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云南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云南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云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请按照云南省招考院文件指定的报考院校或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户口、就读学校均不在云南的应届毕业生,不接受其报考及现场确认。
5.工作单位在云南省但户口未随迁且不能按云南省招生院要求提供在云南工作或实际居住相关材料的考生,不接受其报考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准备选择的报考点公告信息,同时还应详细阅读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等要求。充分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后,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避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报名和考试。考生因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考生还应了解《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修订)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节选)》(附件6)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附件7)相关内容。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同等有效,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正式报名开始后再次登录系统检查报名数据)。
(二)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公网网址)
http://yz.chsi.cn(教育网址)
(三)网上填报信息: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报考点核验,如现场确认时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4)并在2019年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云南大学研招办(呈贡校区明远楼303),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学习方式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进行修改。如确实需修改上述关键信息,考生只能点击“取消报名”后重新填报和缴费。其他已提交的有效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网上支付报考费
考生提交有效网报信息后,都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云价收费函〔2012〕40号)的相关规定,在云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
5.退费问题
(1)“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2)考生已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若因网络原因等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除生效的一笔款项之外其他重复支付款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请考生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不要注销网上支付所用的银行卡,否则后果自负。
(4)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款项将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因缴费信息核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退款到账工作将会在12月中旬前陆续完成。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6.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请确认是否符合《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并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考生可到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教育厅615室)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校验码,凭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871—65102709,65100177,65172255。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网上报名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10)在网上预报名期间(2019年9月24日~27日)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正式报名期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再次登录研招网查看并确认个人报考信息正确无误。
三、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且在云南大学报考点报名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图像、指纹等其他身份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中山邦翰楼学生事务大厅。
(三)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云南省内高校应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云南大学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
(2)户口在云南省的非应届考生报考云南大学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簿)、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
(3)工作单位在云南省但户口未随迁考生报考云南大学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能够说明在云南工作或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以下四种中的任一种):①云南省居住证;②近3个月在云南的社保缴费证明;③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本人在云南省内房产证。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需审查《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2.材料审核
云南大学报考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请勿伪造证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如现场确认时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4)并在2019年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云南大学研招办(呈贡校区明远楼303),否则报名无效。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情况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确认前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材料,如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簿)、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在云南省工作或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等,现场确认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缺失请尽快到相关部门补办。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云南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获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报名许可的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进行网报。网报成功后,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确认。
5.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后方能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现场确认完成,我报考点会打印《报名信息表》请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同时考生还应签署《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交我考点留存备查。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4日上午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凡在云南大学报考点报名的考生,考试地点将由云南省招考院统一安排,考场安排及成绩公布等有关问题请及时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
五、云南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0871-65033837。
以上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确保报名顺利通过。
附件:1.2020年云南省各报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及考试类别
2.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3.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
5.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修订)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节选)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云南大学报考点
2019年9月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2020年云南省各报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xlsx】
附件【附件2.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pdf】
附件【附件3.云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4.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5.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修订)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节选).pdf】
附件【附件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