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杨洲

现在的乡村“空心化”越来越严重,房屋闲置了,甚至宅基地有的都荒废了,而乡村振兴尤其是产业振兴不仅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且需要作为消费者的人口进入,这两点是盘活农村主要生产要素的基础条件。很多人包括某些“三农”学者专家可能正是基于此,主张应该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

国家对此当然是禁止的,9月16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在记者招待会上再次强调:“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那为什么要禁止呢?乡村明明是需要这种事情的,难道看着房屋与宅基地荒废吗?

原因其实很简单,一旦开了“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口子,不仅我们这个国家最根本的制度根基就被动摇了,而且会冲毁最基础的公平公正,为不久的社会稳定埋下隐患,效率与之比起来,显然是次要的。这一点跟耕地只能流转而不能买卖是一样的,耕地的集体所有制不能动摇,农民享有的耕地承包权不能改变,流转的是经营权,这样做效率肯定不是最大化的,但是,又不能不这样做。

新中国是一个新的政权体系,从一开始,她的合法性与支撑基础都在于“土地革命”,尽管与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不一样,但是,“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满足绝大多数人口的土地需求却是一样的,土地主要是耕地与宅基地,它们是农民吃穿住用行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

一直到现在,中国的大多数人是农民,至少户口上是,但是,国家给农民提供不了城里人那样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机会,农民的生存、就业与“社会保障”或吃穿住用行只能靠土地,第一,这是社会公平的需要,不能从单纯的效率去评价它;第二,社会保障品是不能市场交易与私有化的。截止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不管是在何种体制下,农民的生存、就业与“社会保障”一方面靠自己在土地上的劳作;另一方面靠集体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而,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成为一种有效的产权制度。

近二十年来,中国的城市化加剧,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甚至在城市里居住与生活,乡村人口数量锐减,但是,不仅他们的根还在村子里,而且生存依然需要土地兜底,在短时间内,国家还是给农民建立不了城里人那样高水平且齐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有一天百分之八九的农民都离开农村,在城市里有了工作与房子,国家也给他们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土地不再有兜底的作用,那是不是就可以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了呢?依然不能!

首先,要看一看谁会去乡村买房建房?韩俊部长讲得很清楚,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能够到乡下买房建房,且有这种需要的,无疑都是城市里的有钱人,包括高级退休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名人、大老板甚至中产阶级,他们不仅享受着较高的福利待遇,而且在城里有房产甚至资产。而占据人口大多数的城市中下层,包括进城打工,刚稳定下来的农民,能不负债,不失业,不降薪,活下去,就算不错了。所以,一旦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一定会激发出一场严重的社会分化。

其次,面对各种社会风险与变故,只有保证大多数人在农村还有家有地,才能发挥乡村或“三农”稳定器、压舱石、蓄水池的作用,进而,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以新冠疫情防控为例,乡村的空间与机制相对城市是有优势的,虽然经济与技术条件差一点,但是缓冲空间大,农民生活能自给自足,不依赖市场物流,防御疫情与隔离人员的成本都比城市小,那如果出现战争与经济危机呢?

最后,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大形式,如果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那一定会突破与改变集体所有制,他们不是集体的成员,同时,由此形成的资产一定需要到市场上交易,时间久了一定会冲垮集体所有制。除非未来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

其实,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包括耕地集体所有,农民享有承包权;宅基地集体所有,农民享有资格权与房屋所有权,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制度设计与法律规定,而且是深厚的传统因素使然,自古以来,乡村的土地就有着乡村的社区边界,即便有交易,绝大多数都发生在村内,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外人迁入,实际上是加入了社区,成为了村庄的一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